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讯 (通讯员 迟金超)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出台《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保障作用,鼓励承担省级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政策规定,省级单个科研项目经费不足500万元,至少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单个超过5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项目,至少设置2个岗位;单个超过1000万元的,至少设置3个岗位。
同时,将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数量列入省级科技计划、创新平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基本考核指标,实施综合绩效评价。